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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门市出台“九条意见” 激励科技创新
  
  
发布时间:2024-05-08 10:05:24
    
来源:省科技厅
    
阅读量:1
    
发布人: renzw

近日,天门市印发了《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九条意见》(下称《意见》),进一步优化创新环境,激励广大企业和科研人员大胆创新,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。

《意见》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,对符合条件的企业,研发投入在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基础上,再按当年研发费用总额的5%给予补贴。在加大创新主体培育力度方面,对首次入选省高企百强名单的企业,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;对首次入选省科创“新物种”企业,最高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;对当年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。在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方面,将聚焦重点产业需求,组织实施一批市级科技项目,每个项目给予20万元项目经费支持。

《意见》激励研发机构建设,对新认定的省级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、综合性技术创新平台、产业技术研究院、专业型研究所(公司)等,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;对新获批的院士工作站、科技小院、省级专家工作站,分别给予建设主体50万元、20万元、10万元一次性奖励。在全面布局创新创业孵化平台方面,对新认定的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,分别给予100万元、40万元、5万元一次性奖励。

《意见》还对加强平台绩效管理、支持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、营造创新创业氛围、实行“一事一议”等方面制定激励办法。  

下一步,天门市将多措并举加大政策宣传力度,不断强化政策落实,以政策杠杆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,为打造“一城五中心”、加快建设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提供科技支撑力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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